签收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应位于正文的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将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或“已收到”。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正文内容应包括: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及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应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是经过某人手的话,应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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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
今收到某某单位或个人交来的款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收款单位:某某公司
经手人:张三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建议
确保标题清晰明了,占据合适的位置。
正文内容详细列出收到的钱物和具体情况,以便日后查证。
落款部分要注明收款方和经手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以增加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