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申请打电话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罪犯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加盖公章。
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亲属电话近期缴费发票。必须是亲属本人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无效。
提交申请
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者信件的方式将以上材料邮寄至“山西省原平监狱*监区 *(罪犯本人名字)”收,邮政编码:034103。
现场会见提交至教育改造科。
审批流程
罪犯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罪犯亲情电话备案审批表》,电话号码的审批通话对象仅限于已经登记的亲属,号码也仅限于申报过的电话号码。
监区(分监区)、指挥中心、分管副监狱长逐级审核,监狱长批准,纳入常规范围进行通话。
通话管理
罪犯拨打亲情电话应当向分监区提出申请,分监区审核后,报监区审批。负责管理的民警应当做到亲自登记、亲自拨号、亲自监听。通话前,民警须验明受话对象身份,发现其与登记身份不符的,应当终止通话。
罪犯违反亲情电话管理规定的,可以视情节在1至6个月内不予安排拨打亲情电话。
通话范围
通话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确需超范围拨打的,由罪犯本人提供受话人的身份信息和关系证明,并由监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教育科审核,经分管副监狱长批准。
其他注意事项
服刑人员原则上可以绑定2名亲属的亲情电话号码。
服刑期间是否可以打电话,需根据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和监狱的具体规定而定。一般来说,入狱三个月以上且无违纪情况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拨打亲情电话,具体申请频率和条件需参照监狱的相关规定。
建议:
罪犯在申请打电话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罪犯在通话过程中应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确保通话内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