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创业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
退伍证
户口本(索引页、贷款人个人单页)
结婚证(未婚者不需要提供)
自谋职业证(办理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其他人不需要提供)
营业执照
征信报告(3个月以内)
个人购买生产资料发票(用于购买所需办公设施、设备等,需要一万元以上)
个人自筹启动资金存款记录(贷款人银行卡半年流水记录,余额不低于创业项目总投资额30%,需要六万元以上)
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创业项目计划书
填写资格认定表
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科窗口填写《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资格认定表》,一式六份,并在单位公章处盖上和营业执照名称相同的章,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盖章确认。服务站工作人员要亲自到现场观看并留存影像图片。
提交材料
携带以上全部材料交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科窗口。
申请贷款
借款人携带《退役证》、《xx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以及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政府进行身份认定。
如果条件符合,再到居住地乡镇政府和工商部门提交申请。
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前往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及创业项目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签署借款协议。
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并通知本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申请贴息
申请人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贴息。
还款
申请人依照合同约定还款方案还款贷款,直到贷款还清。
建议:
在申请贷款前,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银行的具体要求,以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
考虑寻求专业担保机构的帮助,以提高贷款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