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 :每满1年积3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7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每满1年积1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5分。
红本房产:
市社保局积分服务部门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的居住证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按下列标准赋予初始积分:
有房产积30分
无房产积20分
按揭房产:
按揭的房产积20分。
此外,深圳社保积分还有其他特定区域的加分政策:
福田区
深户:社保加分就是满分10分。
非深户:需要累计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学位,按在深累计缴纳社保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1分,不超过10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中断或补缴不加分。
罗湖区
深户家庭类别高,社保不计分。
非深户家庭则按月积分,在缴满一年社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的社保,加0.1分,补缴不计。加分条件包括:
父母双方均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加2分。
父母双方居住证持有时长和社保连续缴纳时长同时满5年,加1分。
宝安区
深户:不积分。
非深户:按月积分,满1个月加0.1分,不封顶,补缴不计。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所在区域的具体政策,了解详细的积分计算方法和加分项,以确保准确计算社保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