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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拖怎么赔

更新时间:2025-01-04 21:17:00

关于拖欠工资的赔偿方式,可以总结如下:

无故拖欠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则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无故拖欠工资的具体赔偿标准

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

工资本身: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赔偿金:支付一到五倍的赔偿金。

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并可能加付50%-100%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需按照上述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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