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关于社员股金纳税的规定如下:
自然人股东
按照分红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施秉农信联社统一向施秉县税务局代扣代缴。
法人股东
由法人股东依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股息、红利所得
比照城乡居民5年期储蓄存款利率扣除,即年末超过个人所出股金或投资额2.4%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2.4%的部分照章征税。
其他个人股息、红利所得
一律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统一规定执行。
农民社员取得的盈余分配
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全额乘以税率20%交税。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社员取得合作社盈余分配属于“四业”所得,应全部免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