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发票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发票抬头是非常重要的地方,抬头上的公司名称是什么,报销入账的公司也就是什么。
所以我们所熟知的发票抬头上面写的都是公司的名字,而如果告诉你,即使发票抬头上是个人也能报销,你会相信吗?
有很多人觉得个人抬头发票没办法入账,没办法报销,但如果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从会计处理首要的原则——业务真实性出发,那个人抬头的发票就是可以入账报销的。
主要有以下这几种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
一、飞机票;
二、火车票;
三、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险;
四、因公出差的签证费;
五、职业技能报名费、继续教育费等;
六、医药费票据;
七、员工入职前体检费;
八、水电费。
总结一下,当员工以个人身份开具了以上这些发票,发票抬头上是个人也可以报销。
不过我们还要注意,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以公司抬头为准,在实务中,像员工进行餐饮招待、员工出差住宿这类的行为,如果开了发票,那必须是公司抬头的。
因此,我们还要知道以下这些个人抬头发票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1、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产生的租金,即使取得了发票公司也不能将这笔费用税前扣除。
公司可以将补贴员工的租金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放,这样一来就可以开具公司抬头的发票,也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2、产生的电话费不能税前扣除。
公司可以直接统一办理电话卡,开具了公司抬头的发票后,就可以税前扣除。
3、产生的加油费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公司用车是采用了租赁的方式,只要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加油费由公司承担,那产生的加油费可以税前扣除。注意,开具有关加油费的发票上的抬头一定得是公司名义。
4、产生的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不能税前扣除。
车辆保险费的抬头只能是个人,所以这笔费用应该是个人承担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由公司承担那是无效的,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车辆维修费的性质和车辆保险费一样,只能由个人承担,合同中约定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