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社保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具体标准分别为每月3847元、3087.2元、2327.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月30%。此外,还会根据职工的工资和生活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这些待遇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标准可能会受到当地工伤保险政策、职工工资水平以及政策调整的影响。因此,建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待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