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18 14:00:55
在天津,如果您需要暂停使用暖气,您需要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以下是具体的收费信息:
需缴纳供热采暖费的20%。
通常需要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以供热面积计费,居民住宅的供热价格大约为25元/平方米/采暖季。
供热单位会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专用收据。
请注意,如果您在规定的报停时间之前已经办理了报停手续,那么在下一个供热期内您无需再次申请,只需缴纳当年的热能损耗补偿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