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生儿落户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规定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父亲或者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进行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特殊情况:
如果新生儿的户口超过一个月才进行申报的,需要提交婴儿未随户口的入户的证明。
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综上所述,广州新生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入户手续,且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家长尽早准备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