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母乳假一般为 一年,即从婴儿出生到其满一周岁的期间。在这一年内,女职工有权每天享受两次、每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这可以合并为1小时的哺乳时间。此外,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胞胎,则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的哺乳时间会增加1小时。
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关于哺乳假工资的计算,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 请一年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津贴、省直补贴停发。
建议: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哺乳时间,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女职工在申请哺乳假时,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机构证明,以便用人单位审核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