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仲裁的时限如下:
一般情况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复杂情况
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最长期限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劳动仲裁的裁决应在60天之内作出。
特殊情况
若超过60天还没有作出仲裁裁决,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广州劳动仲裁的一般时间为45至60日,若案情复杂则可能延长至最多60日。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仲裁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