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裁定的类型和是否允许上诉。以下是不同情况下裁定生效时间的详细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无论是否允许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不准上诉的裁定
这类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
这类裁定一经宣布即生效。
可以上诉的裁定
对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这三类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又没有延长期限的正当理由的,上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
民事一审判决书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
行政一审判决书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
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由于没有上诉环节,因此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刑事裁定
一审刑事裁定在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
二审刑事裁定(终审)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
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非终局裁决书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满15日发生法律效力。
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和不准上诉的裁定:作出即生效。
可以上诉的裁定:上诉期满生效。
一审判决:民事和行政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生效。
二审判决:判决书在送达时生效。
刑事裁定:一审裁定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二审裁定在宣告时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裁决书在作出之日生效,非终局裁决书在送达后15日生效。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根据裁定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裁定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