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开采需要以下审批: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开采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砂石料矿产资源。
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开采零星分散砂石料矿产资源的。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
开采砂石料厂需要向国家或者当地市土管局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包括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
安全管理局审批及环保局测评
对于严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石料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不合格。审核合格后,将划定石料场、石子厂、碎石场等作业范围,颁发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开采砂石、砂金须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涉及航道的,经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审批登记手续。
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到工商部门核名。
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
到环保局进行测评。
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石油、天然气矿产的审批。
综上所述,石料开采需要经过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此外,还需到安全管理局、环保局、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合法合规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