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手续通常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局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原工作单位办理
辞职后,员工需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员工在离职后需领取劳动手册和退工单,社保和公积金的退保由公司统一办理,不需要个人去办理。
劳动局办理
个人需到劳动局填写一式四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并凭着劳动局盖章的名册到社保中心填写《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审核名册》,同时携带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进行批注盖章。
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合并办理“退工登记”和“停止缴费登记”。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在页面右侧的下拉框选择“公共服务”,输入“职工参保登记(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方便快捷,同时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