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16 10:30:20
管制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机构通常是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安机关在刑罚执行初期可能参与对被判处管制刑罚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但长期执行和改造工作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