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违建的部门通常包括: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筑。
3. 乡、镇人民政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负责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4.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5. 市规划部门:全面负责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和指导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6. 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房屋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接受举报并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建查处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发出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措施。
如果您发现违章建筑,可以向上述部门中的任何一个举报,相关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