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管理主要属于 民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具体来说:
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
民政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
地方公墓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并进行具体指导。
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墓穴使用周期为12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墓地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
违规建造坟墓的处理:
对于违规建造的坟墓,应由地方政府所属的民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规划部门进行综合治理与监管。
综上所述,墓地的管理主要归民政部门负责,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具体管理职责根据墓地性质(公共墓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和行政级别(国家、省、市、县、乡)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