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教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的主要职能包括:
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
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理论研究、学习和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得到广泛传播和深入理解。
引导社会舆论: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指导精神产品生产:
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包括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推动精神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管理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受党中央委托,协同中央组织部管理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对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
监督与审查:
对大陆与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进行监督,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和法规,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服务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
为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提供舆情信息的服务,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文化体制改革:
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
综上所述,中国宣教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职能涵盖了理论指导、舆论引导、精神产品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规划、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与审查、政策制定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