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过渡期租金补助
在房子建设过程中,住宅用户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过渡期间租金补助;商业用户每月每平方米70元的过渡期租金补助。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搬迁补助费
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些补偿标准及补助旨在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减轻他们因拆迁带来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他们积极配合旧城改造工作。具体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当地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