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存款公证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存款凭证及金融机构证明
存款凭证(如存折、存单等)
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
代理人代办情况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如因出境已注销户口,需提供原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遗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遗嘱(如有)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有)
提存公证特定材料
提存申请表
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的合同或文书
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公证处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在办理存款公证前,先咨询当地公证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