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夸大失实的广告
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商品。
对所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劳务或服务。
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
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不公正的广告
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仅违反了广告法,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息虚假的广告
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
谎称商品或服务达到某种质量标准、获奖级别、专利等,与实际不符。
假冒伪劣型广告
盗用他人产品、科技成果或假借他人名义推荐、销售自己产品的广告宣传。
欺诈型广告
以推销低质产品或骗取钱财为目的,采用虚构、编造或歪曲事实等手法进行的广告宣传。
吹嘘夸大型广告
滥用各种溢美之词为产品进行言过其实的广告宣传。
这些形式均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具体表现可能因广告内容、渠道和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因此,各国对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均十分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