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实阶段,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这两种谈话方式主要用于提醒或警示相关人员,促使其正视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核实工作。
批评教育
对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促使其改正。
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要求违纪人员立即纠正其违纪行为,或停止继续实施违纪行为。
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责令违纪人员退出通过违纪手段获得的利益。
限期整改
给出一定的时间,要求违纪单位或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要求违纪人员作出口头或书面的检查,对其违纪行为进行反思和认识。
调取和勘验检查
调取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等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以收集客观证据。
鉴定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以获取专业意见。
暂扣财物
对被核查人及相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进行暂扣,防止证据丢失或转移。
录音、拍照、摄像
在必要时,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以记录核实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