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应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其他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注:此法律已被《民法典》取代,相关条款可能已整合入《民法典》中)
规定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处理、债务偿还、生活困难帮助、隐藏或转移财产的处理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规定了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以上法律条文为离婚时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条文可能随时间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