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女职工有权在就业市场上平等地选择职业,不受性别歧视。
休息休假的权利:
包括法定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以及孕产期等特殊时期的休假。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女职工有权在工作场所获得必要的安全和卫生保护措施。
工资福利保护:
女职工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且不应因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受到工资和福利方面的歧视。
防止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婚姻状况、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标准。
职业安全健康保护:
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确保她们的健康和安全。
生育保护: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并且有权利获得生育津贴或医疗费用的报销。
劳动合同保护: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包含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明确不得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政治和文化教育权益:
女职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人身权利:
包括身心健康、人格尊严等方面的保护。
这些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女职工在遇到权益受侵害时,可以向工会或相关组织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