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表外信贷融资业务:
这类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能够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表外信贷出租业务:
指银行通过租赁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
包括贷款承诺(如承兑票据、贷款透支、贷款限额、回购协议)、金融担保(如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正式担保、银行担保与赔偿)、金融衍生工具(如互换及套期保值业务)、证券业务(如证券的分销、包销、代客买卖证券)。
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这些项目通常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可能会影响银行的当期损益及营运资金。
其他表外业务:
包括商业信贷、融资租赁和贸易融资等,这些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和信用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以及拓展网络贸易融资等。
担保类业务:
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承诺业务:
商业银行在未来一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
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
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照约定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如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理财、代理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中介服务类业务:
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如代理收付、代理代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这些业务类型涵盖了银行在提供信贷服务时,除了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内业务之外,还涉及到的其他多种金融服务和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