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直接利用外资
吸收国外投资者的资金或资产(含无形资产)直接投资于本国企业或事业的生产、建设,并允许投资者参与经营管理活动。
主要形式包括:
合资经营
合作经营
合作开发
合作生产
三项贸易
租赁贸易等
间接利用外资
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国外贷款,以加速本国经济的发展,这是一种国际间的信贷关系。
主要方式包括: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
政府贷款
出口信贷
发行国际债券
吸收国外存款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利用外资的方式,例如:
引进外资企业(外商独资)
吸收外国资本到国内来开办企业,例如列宁曾倡导创办的租让制企业。
举办合营企业
与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境内共同开办企业,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
合作经营项目
与国外投资者为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共同从事的一种经济活动,各方按照合同规定分享经营成果(产品或收益分配)。
合作开发自然资源
出让本国部分自然资源,吸引外国资本进行开发,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产品分成或分享收益。
补偿贸易
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由本国提供厂房或场地,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生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价格、交货期及其他条件,以产品偿还外商所提供的技术、设备价值和利息。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在基础设施领域的BOT项目,即由外商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一段时间后移交给本国政府或第三方。
投资性公司
鼓励境外大公司开展其系列投资计划,已设立了160多家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可以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现有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申请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购并
跨国购并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这些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行业和项目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外资利用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