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书面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后一方写下的悔改书面证据。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嫖娼事件警方的笔录或单位对婚外情的处理材料。
重婚或同居的证据,如法院对一方重婚的法律文件。
视听资料
双方谈论感情问题的录音,如同意离婚的录音。
一方与第三者亲密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证人证言
邻居、亲友、同事等目击者的证言,证明家暴、出轨、不良习惯等。
公安机关的接处警记录、医院的伤残或伤情鉴定。
其他证据
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的调解记录。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疗记录。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分居协议或租赁合同证明双方分居满两年。
收集证据时应注意合法性,确保证据来源正当,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此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