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能反映婚姻状况,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照片。照片用于离婚证上的照片。
如果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