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
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通过出售物业、地产等资产的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地下钱庄等组织进行非法集资。
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开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其他形式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如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进行非法吸资。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进行非法集资。
这些类型和形式展示了非法集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建议投资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