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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1 15:48:51

行政合同,也称为行政协议,是指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但行政机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保持其公权力身份,以确保行政目的的有效实现。

行政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

非强制性:

行政合同本质上是基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不同于行政命令或行政强制,行政相对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较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

行政合同涉及的内容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这是它与民事合同的主要区别。

公共利益:

行政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或公共服务目标。

协商一致:

行政合同的订立需要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公权力身份:

尽管行政合同是双方协议,但行政机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保持其公权力身份,并享有行政优益权。

常见的行政合同类型包括: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政府采购合同

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合同

国家订购合同

行政补偿合同

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

土地等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合同

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行政委托合同

计划生育合同

交通安全保障合同

环境资源保护合同

人事聘用合同等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合同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民参与度,减少行政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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