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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查阅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1 12:45:28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查阅以下材料: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有权会见并了解案情。

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调查取证:律师有权向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调查取证,并且可以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民事(或行政)案件

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法人的名称、住所地、负责人等组织信息。

证人及单位调查取证:律师有权向有关案件证人或单位调查取证,但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准许后进行调查取证。

执行案件:在民事案件执行阶段,律师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户、证券基金账户、房屋、车辆等。

知识产权案侵权行为调查:在承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律师有权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进行调查确证。

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在承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律师有权对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其他调查取证

公司工商档案、车辆档案、房屋档案、人口档案:律师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这些信息。

股票交易对账单、公安报警记录、房地产资料、工资薪金发放情况、医院病历:这些证据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能由律师出面调查。

法院和检察院许可

查阅案卷材料: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

收集、调取证据: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在查阅相关材料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确保不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也不得利用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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