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收入是指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非法渠道或非法行为取得的收入。这包括走私、卖淫、赌博、诈骗、盗窃、抢劫、制假贩假、制毒贩毒、贪污受贿、乱收费乱摊派、非法经营矿山等方面的收入。这种收入是违法的,通常涉及不正当手段,如非法倒卖物资、买空卖空、转包渔利、居间牟利、弄虚作假、骗钱牟利、坐地分赃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与非法收入是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非法收入的存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流失了国有资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如果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将以非法所得论,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