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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诉讼可以调解

更新时间:2025-01-11 05:23:21

可以调解的诉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协议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民商事案件: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如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保险、婚姻家庭、继承、金融借款、劳务合同、物业服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财产损害赔偿、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都可以申请调解。

诉前调解案件:

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的非诉渠道,进行诉前调解。适用的纠纷包括家事纠纷(涉及身份关系确认除外)、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买卖、借用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水、电、气供用合同纠纷等。

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下列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其他适宜调解的案件:

除上述案件外,其他涉及民事权益的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均可由法院进行调解。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调解是一种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适用于多种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案件性质,选择是否进行调解。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信的原则,确保调解结果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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