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提及的取消部门主要有以下几项:
计划生育部门
全国全面取消撤销计划生育、计生委部门,新设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原有部门的职能。
铁道部
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其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国家物资局
撤消国家物资局,组建物资部。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
能源部
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
机械电子工业部
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
劳动人事部
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
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
撤消隶属于原国家经委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林业局
组建自然资源部时,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国家海洋局
组建自然资源部时,不再保留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组建自然资源部时,不再保留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卫生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不再保留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不再保留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时,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法制办
提及有撤销国务院法制办的建议。
国务院纠风办
提及有撤销国务院纠风办的建议。
这些部门的取消和组建,旨在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适应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