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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执行什么时候什么到

更新时间:2025-01-11 00:22:53

判缓执行在 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开始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判决生效:

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文书送达: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法院应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释放与社区矫正:

判决书送达后,罪犯会被通知到看守所释放,并到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开始接受社区矫正。

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

综上所述,判缓执行的起始时间为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罪犯需在此期间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社区矫正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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