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可以考取的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这是法学专业最直接的职称考试,涵盖了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12个科目。
教授、副教授
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在法学院校可以取得教授、副教授等职称。
初级、中级、高级仲裁员
在仲裁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仲裁员的职称。
初级、中级、高级律师
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初级、中级、高级律师的职称。
初级、高级公证员
在公证处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初级、高级公证员的职称。
建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学专业最基础的职称考试,取得该证书后,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职业。
对于希望留在教育行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考虑考取教授、副教授等职称。
对于在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工作的人员,考取相应的仲裁员、律师或公证员职称将有助于职业发展。
这些职称不仅是对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根据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职称进行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