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更名需要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证明公司的合法经营地位和资质,若营业执照有过期或吊销等情况,需要先处理并重新获取。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是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唯一标识,要求证件上的所有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无任何涂改和篡改。
税务登记证:
企业纳税的凭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各项信息无误。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确认身份证上的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涂改的情况。
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加盖公章,并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股东会决议:
涉及公司名称变更时,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由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出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书、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建议建筑公司在进行名称变更时,仔细核对所有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